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环委办〔2023〕3号)要求,现将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协助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无照经营行为。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含个体经营者),引导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市政规〔2025〕2号)》,禁止在灵川县及临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高污染燃料:“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者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的规定,通知上述区域的登记注册窗口已经停止核发高污染燃料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
(二)负责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加强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环境保护标准落实,严把市场准入关。
1.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为做好生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我局2025年印发《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年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同时部署了对全市销售的成品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持续加强例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和坚决打击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与标号、标识不相符油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以及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典型案例,加强执法宣传,有效震慑违法分子。今年以来,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9次,核查上级交办的黑加油点案件线索12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3人次,检查加油站(点)68个,检查燃油加油机262台,抽检成品油40个批次,不合格油品2个批次,立案3起,没收涉案油品共计约11吨,罚没款共计约3万元;查处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燃油加油机)案件3起,查扣不合格计量器具(燃油加油机)5台,罚没款共计约35万元。另外,今年以来我局配合市公安局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3次。其中5月23日,我局配合市公安局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对我市5县1城区共计18个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点)的成品油进行了32个批次抽样,经检定9个批次成品油油品产品质量涉嫌不合格,目前,27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查扣非法油品260余吨。有力地震慑了非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避免因成品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大气污染,有效保障了我市的良好生态环境。
2.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为有效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车用尿素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看车用尿素生产销售企业的经营资质、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等制度文件和台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制假售假、假冒伪劣等行为。同时,对车用尿素生产销售单位进行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控,严禁生产销售不合格车用尿素,并落实好主体责任,形成了良好行业风气。2025年至今开展车用尿素抽检共3次,检验结果均判定为合格。
3.铅蓄电池监管工作。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铅蓄电池经营门店的监督检查。一是重点检查经营单位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产品合格证和其他标识情况;销售的铅蓄电池质量情况,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说明书及厂家相关信息标识标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情况。要求各经营企业及网点建立和完善进销台账,确保商品的供货源头可追溯及商品流向的可查询。二是下发《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专项执法整治工作》,加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列入重点产品监管目录,重点检验制动断电功能、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蓄电池防篡改等涉及安全的项目,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管控,依法对抽检不合格的经营主体进行处罚。截至目前,抽检电池7个批次,充电器2个批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三)负责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落实推广相关管理制度。
大力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引导工业企业建立绿色生产机制,推动企业在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加工方法以及产品的使用过程、废弃后的处置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标准和法规的要求,从而实现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目前全市共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36张,其中年新增证书64张。
(四)健全节能、低碳、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协同推动制定化肥、农药、燃煤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质量标准。
指导企业制定化肥、农药、燃煤、生物质材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质量标准。鼓励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36项相关产品质量企业标准。
(五)负责全市机动车、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后监管,会同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
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督促机构持续保持资质认定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增强检验机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法规、标准规定开展检验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与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检查、组织各县区局开展日常检查等方式,共检查机构145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责令改正。
(六)按职责分工落实特种设备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负责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强化锅炉节能环保源头管控。落实特种设备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负责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2025年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共计71台,对新安装锅炉节能审查27台。
2.扎实开展淘汰类锅炉注销工作。配合生态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淘汰类锅炉排查处置工作。积极推进淘汰类锅炉各项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动员会,并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大排查、大起底,建立了淘汰类锅炉清单,依据职责督促相关使用单位办理锅炉注销手续和服务企业对淘汰锅炉进行改造升级。截至2025年10月,根据全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摸排上报数据,我市淘汰类锅炉共有158台,已全部完成注销、改造手续,其中锅炉注销128台,锅炉更新改造30台。
(七)负责打击为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餐饮场所以及发布广告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管。
1.根据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监管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下发相应通知,部署各县(市、区)局加强“禁止销售野生动物”监管整治、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格督促各类经营场所和管理者落实“禁止销售野生动物”主体责任到位。
2.督促各县(市、区)局及市场经营者加强“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宣传,张贴“禁止销售野生动物”、“自觉远离野味、健康消费”等警示提示,公布 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方式渠道。
3.进行联动执法、举报查办,持续保持市场经营环节“禁止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的高压态势。加强市场经营环节“野生动物销售”进行巡查暗查,累计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800余家次,未发现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
4.从源头到流通环节全方位加强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生产企业,加大水产制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巡查、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频次,严查企业使用禁捕流域水产品及来源不明原料等问题;对市场销售主体,加大对水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品销售者和涉渔餐饮服务单位的巡查力度,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同时督促网络订餐平台经营者开展对经营禁捕流域水产品的自查,要求“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平台落实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长江野生鱼”等相关菜品的核查监测,线上线下,齐抓共管,截至目前,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八)加强易制毒类药品在药品零售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中购买、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
1.在日常监管中要求餐饮服务企业建立包括食用油在内的采购台账,将餐饮单位使用食用油的来源纳入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内容,详细记录采购渠道、生产厂家、检验报告、索证索票等信息,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特别是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以智慧化监管为抓手,推动学校接入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包括食用油在内的食材台账电子化溯源。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学校食堂等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排查整改台账不规范、索证索票不全等问题,鼓励餐饮单位与具备资质的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从源头减少非正规油品流入风险,严禁购买、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坚决杜绝废弃食用油脂回流餐桌。
2.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产生量、清运时间、收运单位等信息,确保“日产日清、去向可查”。要求企业配备加盖餐厨垃圾桶,防止垃圾泄漏、异味扩散,从源头减少餐厨垃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配合城管部门引导餐饮企业与具备资质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公司签订协议,推动餐厨垃圾“专业化收运、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有效遏制“地沟油”等风险隐患。
3.结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旅游餐饮集中整治等行动,对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处置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台账、违规处置垃圾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企业等集中用餐单位能较好地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厨垃圾桶大部分能做到加盖,日产日清工作落实情况较好。餐饮服务企业也持续将节约理念贯穿经营活动,积极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剩餐打包,“光盘行动”氛围浓厚,从源头减少厨余垃圾产生的措施得到了有效坚持。大部分学校食堂等大中型餐饮单位能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使用《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种类、数量、收运者等信息。市内多数学校食堂坚持将厨余垃圾交给有处理资质的公司统一收集处置。检查未发现将餐厨废弃物及其加工产品作为食品销售、作为食品加工原料,以及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或提炼作为食用油销售、使用的违法行为。
(九)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配合查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
结合本地实际,除日常监管外,以重大节日为契机,加大节日市场巡查频次,深入辖区内生产企业、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酒店等主体,对各类商品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检查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茶叶等节日热销商品的包装情况,包括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包装成本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结合国家过度包装的标准和政策,及时全面排查和处理销售中存在的过度包装、价格违法行为等问题,依据有关法律和标准,纠正和查处过度包装行为。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依托监督抽查和日常监管,对任何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立案查处。针对当事人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2025年以来,立案1起,结案1起,罚款10000元。通过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有效震慑潜在违法者,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开展,筑牢了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屏障。
(十)及时更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组织对生产、销售有噪声限值国家标准的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督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对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噪声进行检验检测。
1.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电风扇、电冰箱等家电噪声限值产品纳入了《桂林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并计划开展专项监督抽查,现已完成抽样7批次。
2.推进特种设备噪声检验检测督导工作。开展电梯检测质量专项监督检查,通过 “随机抽查 + 现场核验” 模式,重点核查了机构对机房、轿厢的噪声检测流程,确保其规范使用专业仪器开展检测。2025年监督检查电梯检测机构13家,考评电梯检测报告39份,进行了13个现场检测能力(质量)考核验证,出具电梯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记录表13份,发现问题65项,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对未按安全技术规范开展噪声检测的单位立案调查1起。
二、存在问题
(一)食用油监管方面。部分中小餐饮经营不规范,存在采购食用油台账缺失、索证索票不全的情况,此类场所数量多,执法力量有限,监管覆盖难度大。
(二)部门协作方面。合作机制有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如发改委、生态环境等部门。虽然建立有一定的协同合作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反映联合执法、联合整治难度大,各相关单位之间工作衔接困难。
(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方面。一是部分偏远乡镇农贸市场监管覆盖存在薄弱环节,由于经营分散、流动性强,日常监管难度较大;二是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形式趋于隐蔽,部分不法分子通过线上私下交易、流动摊贩售卖等方式规避监管,排查取证难度增加;三是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仍有提升空间,部分偏远地区存在"食用野味"的传统观念,宣传引导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加强。
(四)成品油市场监管方面。一是经营点隐蔽,发现查处难。部分不法分子通过自行改装加油机或自设储油罐给城郊物流企业和建筑工地等方式非法销售成品油,隐蔽性强,日常执法检查极难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线索主要来自群众举报,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二是变相无仓储经营,违法认定难。部分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仓储)》后,打着“正规配送业务”的旗号,实际上利用互联网工具实施流动“零售加油”,由于上游公司证照齐全,基层执法人员缺乏相关依据,在认定其非法经营上存在难点。三是新能源燃料突入市场,监管难。新能源生物复合基燃料未包含在2025年9月1日启用的《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中,监管部门缺少对应法条监管,各种简易新能源加注站、撬装站拔地而起,缺少监管易造成市场乱象。
(五)重点工业产品监管方面。在开展专项监督抽查计划的过程中,受监督抽查经费和检验机构能力所限,实际开展抽检的家电噪声限值产品的数量、种类覆盖面都不够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开展登记注册工作,实施实缴制改革。持续推进企业开办、变更、注销、迁移、个转企“一件事”改革。贯彻落实2025年7月15日实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
(二)加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宣传推广力度,促进全市各行业绿色转型。加强机动车检验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机构持续满足资质认定要求,规范全市环境检测市场秩序。
(三)严抓违法用油监管,聚焦中小餐饮单位、校园周边等重点对象,加大巡查频次和抽检力度,严厉查处购买使用废弃食用油脂、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违法用油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形成零容忍的监管态势。完善食用油溯源体系,推动所有学校食堂接入电子溯源系统,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四)加大对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的打击力度,通过部门联动协作、加大宣传、畅通投诉举报、严厉打击等,切实加强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积极维护我市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五)严格执行新装锅炉节能审查制度,持续加强对锅炉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重点打击已注销登记的淘汰锅炉非法使用行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
(六)持续推进专项监督抽查计划完成,统筹安排线上线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实施质量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督促企业及时纠正问题、消除隐患。
(七)打造暖心“车用”服务。以监管促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优质执法力量,推动成品油市场、车用尿素市场真实、透明化。持续开展铅蓄电池的检查工作,向经营者宣贯产品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引导群众不购买问题产品,鼓励对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铅蓄电池行为的监督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确保辖区铅蓄电池产品质量安全。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