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法治监管能力、法治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我局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一是局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广西干部网络学院法律知识培训、2025年度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在线培训以及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等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有效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三是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开展述法工作,市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职尽责,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执法监督,市、县(市、区)、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运行情况以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
我局积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制和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共有14件规范性、非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印发《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2025年,我局共办理重大案件法制审核167件,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召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会13次,研究讨论重大疑难案件66件。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执法监督。近年来,我局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食品安全、药品广告虚假宣传、产品质量无证经营等重点领域案件开展执法监督5次,下发执法监督意见书5份,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10条。三是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执行和参照《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建立往年评查案件专项“回头看”机制。2025年以来,共抽查评查市局各办案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案卷162卷,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5个,有效指导市局各办案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查办案件,提升了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能力。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法规股对本局办案机构和乡镇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乡三级全覆盖的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四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桂林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自觉将实施《行动计划》作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抓手,明确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质量有效提升。桂林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中51项任务举措,我局作为牵头单位或配合单位,已完成任务举措40项,已完成并需长期坚持任务举措11项,同时形成本系统落实重点任务中期和终期情况报告按时报送市司法局。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响应处置机制实质化运转,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情况。
我局扎实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手段为经营主体保驾护航。一是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处理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工作,建立“签收-分派-处理-跟踪-回访-督办”工单处理机制,实现从问题受理到解决的闭环管理,确保问题不遗漏、解决有实效。在工作组织协调、疑难事项解决、诉求办理与督查督办联动等方面发力,推动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2025年以来,累计处理经营主体工单47件,及时签收率100%,按时办结率100%,综合满意率100%,综合解决率93.73%,确保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取得实效,均依法依规办理答复,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二是我局高度重视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召开了2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涉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印发《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分工表的通知》、《桂林市市场监管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并将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有关工作提示转发给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行动起来,严格按照工作提示抓好落实,刀刃向内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及整改提升,2025年市局共自查自纠涉企行政执法问题66个,均已整改完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扎实推进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工作。制定印发了《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流程》,组织市局各部门共计67人顺利通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全局共计268名执法人员已全部通过“智桂通”关联广西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关联率达到100%。组织市局各部门执法人员开展了广西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操作暨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工作培训,在“智桂通”APP进行公职人员认证已达159人基本符合执法要求,严格规范了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涉企行政检查工作。
三是大力推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制定出台《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积极采用“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的方式履行监管责任,为监管服务对象提供了改正的机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对轻微违法行为,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免予行政处罚。2025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结案件5405件,其中给予警告940件、责令改正329件,占比23.5%,有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409件,占比7.6%,有409起案件的初犯者被免除了罚款。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四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修订版)》,在行政处罚中科学运用过罚相当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明确不同违法情节的处罚幅度,严格执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组织办案机构执法人员在法治教育网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办案机构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一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准确判断和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
(四)深入推进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工作情况;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推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和规范行政行为,降低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一是坚持深入推进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工作,坚决维护司法裁判权威,按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履行完毕法律义务,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平正义,树立维护党政机关诚信的正面形象,2025年度我局没有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二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和规范行政行为,有效降低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提升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机制,及时消除行政行为违法状态,修复和相对人的行政关系,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纠纷化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全面审查被诉行政行为整体过程,翔实罗列证据材料,做到举证有力、证据翔实。针对性提出答辩内容,认真制作答辩状,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律顾问和局干部职工代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及胜诉率达到100%。2025年我局发生行政复议案件9件,其中驳回复议请求6件、维持3件,行政复议被纠错率0%,复议后被诉率0%;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件,驳回诉讼请求2件、撤诉1件、1件未审结,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0%。
(五)“八五”普法贯彻落实情况。
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场监管职能,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意识为目标,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平稳,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成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有序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对内注重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干部职工通过网络培训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等知识,重点抓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持续的强化学法培训,有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实现依法行政。二是对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以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监管、消费维权等市场监管领域普法宣教。三是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设置法律咨询台、现场受理消费投诉、传授真假商品识别知识、提供义务服务等方式宣传消费维权法律知识,为消费者排忧解难;通过发放食品安全科普和普法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展板、开展现场食品快速检测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分享、线下交流等形式,向高校、企业、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普法、科普、优秀案例分享等活动,营造市场监管良好法治环境。“八五”普法工作以来,我局组织开展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培训班100多场次,组织参与的普法活动达120多场次,出动人员约1000多人次,累计普法时间长达1200多小时,接受群众咨询近1.5万人次。
(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矛盾纠纷统一受理、分类流转、依法办理、闭环管理,办理部门推动实质性解决等情况。
我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群众投诉举报。设置企业诉求办理回应制度,积极回应企业诉求,依托全国12315平台、广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平台畅通涉企诉求渠道,印发《桂林市12315投诉举报机构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各级投诉举报工作机构的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确保涉企诉求能够得到及时、规范处置;2025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接收群众诉求54363件,处置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
(七)桂林市地方性法规普法和实施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桂林市地方性法规普法和实施工作。在全市已制定的《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桂林市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桂林市养犬管理条例》等20多部地方性法规中,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将地方性法规实施作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会同相关牵头部门联合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比如针对《桂林市养犬管理条例》,组织市场监管系统会同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违规从事犬只养殖、交易经营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全年共监督检查215家涉犬经营单位,扎实推动地方性法规从“纸面”落到“地面”。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准确,缺乏必要的执法技巧和经验,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在行政处罚中运用行政裁量基准权处罚幅度有差异,导致同类型案件罚款幅度不同,有的罚款多一点,有的罚款少一点。或者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企业,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存在“以罚代管”“重罚款轻整改”的现象,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少部分执法人员缺乏服务意识,执法方式不灵活,在执法过程中不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注重与企业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少部分执法人员制作的执法文书不规范,比如证据收集不充分,文书有错漏字等,影响了执法的严谨性和权威性。
二是职业投诉举报人以追逐利益为目的,大量、集中性提出投诉举报,滥用投诉举报等权利,利用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监察等途径向市场监管领域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施压;职业投诉举报人滥用行政资源,耗费市场监管部门大量精力,增加执法人员工作负担,使执法人员疲于应付,影响了其他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升法治工作水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宽松、公平的发展环境,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通过加强一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让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文明执法,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采用“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的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责任,对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给予企业整改的机会;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确保执法文书内容完整、表述准确、逻辑严密,持续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走深走实。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向企业宣传解读国家和地方有关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企业的法治意识,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规范发展;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市场监管形象。三是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学习《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投诉调解能力和举报处理水平。让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处理投诉举报并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及时将收到的投诉举报录入“12315”投诉举报受理平台,避免出现延迟录入导致投诉举报处理超期,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加强与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听取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的意见建议,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决定得到全面履行,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