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市监函〔2025〕1号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罗汉果种苗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强罗汉果种苗管理的建议,由贵单位主办,我单位会办。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职责,加强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罗汉果种苗标准的制定工作,如需制定罗汉果种苗相关桂林市地方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地方标准制定程序开展工作,加大对罗汉果产业发展的支持。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