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李建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桂林市建材装修行业管理 进一步规范装修市场秩序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我市登记注册(按经营范围)且在正常经营装修及装饰材料的经营户共计19977户。其中,企业13483家,个体经营户6494家。自2015年至2019年,我局共处理装饰投诉77起,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36.7万元。
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一是装饰材料类如门、瓷砖、壁纸、板材、管材、线材、油漆涂料等;二是装饰设施类如马桶、洗手池、水龙头、灯具等;三是家居、厨房电器类如衣柜、橱柜、燃气灶、抽油烟机、热水器等;四是服务主要为装修、设计、家居定制、维修等服务类。其中,市市场监管局仅限市区范围内负责监管第四项,其余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监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有关装饰行业准入门槛低、资质审核不规范问题
目前,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装饰行业准入条件,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等相关改革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不得擅自设置准入门槛。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由住建部门审核和发放。装饰装修工程的政策法规滞后,执法依据不充分,而且建筑装饰装修内容庞杂、环节繁多,涉及建规划、质量、环保、消防、抗震、安全生产、物业管理等多个层面,牵涉部门多。从国家到自治区的政策、法规、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滞后于行业发展的实际要求,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上位法和具体实施办法,有的法规政策还存在着互相矛盾的部分,执法依据不充分,使得行政管理部门无法按照正常程序实施监管。
(二)有关房产公司、装饰公司买卖业主资料问题
我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有关房产公司、装饰公司买卖业主资料进行监管。在开展打击网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专项行动中发现,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上非法推广、开办诈骗网站等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属于公安部门监管。维护公民个人信息不泄露,需要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出台相关工作机制办法,解决打击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及工作重点,并长期开展打击整治行动。
(三)有关装饰企业虚假广告宣传问题
我局加大宣传《广告法》力度。《广告法》已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对虚假广告的认定,加大了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我局在工作中严格执法,加大对虚假广告查处力度,该处罚的处罚,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对虚假广告形成一种高压态势。互联网广告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在广告产业中起着积极的作用。
(四)有关装饰企业格式合同问题
我局通过行政约谈、下发行政建议书或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经营者自行整改格式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对拒不整改的经营者依法实施查处。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通过电视、报纸、墙报、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等。一方面,通过宣传合同法律法规、签订合同注意事项等相关知识,提高广大社会公众的合同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将收集、点评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公之于众,提高社会公众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认知度,实现全社会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督效应,积极营造良好的专项执法工作氛围。
(五)有关装饰行业协会问题
桂林市家居装饰材料行业协会成立于2015年,主要为协会会员、各建材零售商场、政府部门提供交流和沟通信息平台。其职责主要是为会员排忧解难,反映合理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目前,主要因缺乏明确的监管主体,相关部门也只能协调而不能处理,一旦发生信访矛盾纠纷,往往只能建议诉诸法律。
目前,虽然我市拥有较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但取得合法资质的装修企业大多实施的是公共建筑的装饰装修。而从事家庭住宅装修的企业技术含量不高、管理水平较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装修企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家装投诉不断。相当一部分装修户为图方便、廉价,选择装修“游击队”施工,家装市场大部分份额由个体包工头、散兵游勇式的“民工”来完成,由于其流动性大、隐蔽性强,施工结束后出现问题很难找到相关负责人等原因,一直是装修管理的难点。同时装修户与装修队伍双方大多不签订规范的装修合同,甚至不签定合同,形成了管理上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只能通过业主的投诉进行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装修户如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很难调查取证,给监管工作造成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桂林市装修装饰市场引发消费者对家装及装修企业的危机,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和装饰材料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继续开展经营者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生产者和经营者开展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把产品质量关,完善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家装企业(经营者)提高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家装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理念,用优质的服务和过硬的质量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二)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等,发布消费警示,向群众宣传一般装修材料的常识,提高其对装修的施工程序、装修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的业务知识以及对装修材料市场行情的认识,广泛宣传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同时,引导家装业主装修时选择一些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信誉好的装修公司,与家装企业签订装修合同,在购买材料时要货比三家,广泛开展各类产品识假辨假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消费者产品安全自我保护、依法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三)加强建筑装修市场专项整治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加大抽查频次,依法严肃处理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惩违法行为,震慑不法分子,从源头上规范建筑装修市场经营行为。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