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分类:B
谢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商家预付卡销售的监管建议”的提案,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开展情况
我局签收提案后,第一时间组织研究;并提请市政协提案办协调市商务局会办,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一)积极展开工作调研。针对提案问题,联合城区市场监管局一起对预付卡消费情况进行调研,收集整理我市近年来涉及预付卡消费投诉情况,为开展办理工作提供依据。
(二)深入进行研究分析。召开专题研究会,组织网监消费科、市消协、12315中心对我市涉及预付卡消费问题的投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多次向市商务局有关部门了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情况,梳理涉及预付卡管理的职责要求,明确我局监管任务,研究制定加强预付卡监管的具体措施。同时,同步展开监管工作,制定了预付卡“双随机”检查计划。
二、消费投诉办理情况
近年来,我局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2019年,我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受服务类消费者投诉939件,其中涉及预付式消费投诉59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6.3%。
(一)把加强预付卡监管作为整治消费乱象重心工作之一。依法依规主动受理涉及预付卡消费方面的纠纷投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诉转案”,严肃查处预付卡经营者侵权违法案件,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对预付卡经营者查无下落的及时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切实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
(二)构建多元化维权格局。我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365天不断岗,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917个,通过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形式力求把消费纠纷“化解在现场,解决在源头”;推进“12315消费争议企业直通车”和引导企业成为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简称ODR)工作,实现消费投诉不用跑。目前已发展直通车企业25家,ODR企业12家。
(三)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以提升消费满意度、经营者诚信度、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目标,开展以“诚信经营 • 放心消费”为主题的放心消费参创街(区)活动,积极发展参创商户(店),并通过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商家诚信度提升,逐步实现创建活动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推进我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市参创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场、景区)39条(个),放心消费参创商户1850家。
(四)企业信用信息向社会公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和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各类市场主体许可信息和处罚信息,政府各部门依据职责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录入涉企信息归集数据和开展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通过向各级各部门提供各类数据强化部门间信用信息的运用,曝光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截至2020年4月20日,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累计归集涉企信息1505226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417127条,行政处罚信息29780条,抽查检查信息31076条,双随机检查信息27243条,已全部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建立消费教育基地、推动消费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和消费教育引导,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今年下半年对全市美容美发、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行业开展预付卡专项“双随机”检查,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加大对预付卡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强执法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并配合相关部门对所涉企业和相关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使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三)建设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系统。通过建设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系统,对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状况进行4级分类,并根据市场主体不同信用分类状况实施差别化监管。
(四)拓展数据应用,推进消费维权前置化。深度挖掘投诉举报和消费维权大数据,通过对数据综合分析应用,及时掌握全市投诉焦点、消费热点和维权工作情况,及时向消费者发布警示。推进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提供消费参考、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使经营者诚信守法。
(五)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和监督作用,宣传预付卡消费的法律法规和预付卡消费的潜在风险,消费提示,公布典型案例,曝光违法侵权行为,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对预付费消费陷阱防范意识,倡导理性按需消费。加强对商家进行预付卡相关知识的宣传,编制预付卡知识宣传册,放置在我市政府服务中心、各城区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业务窗口供经营者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方便阅读和拿取;不定期向经营者发送预付卡相关知识宣传短信。
四、关于提案中其他建议的情况说明
(一)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预付费消费领域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政府部门对预付卡的监管主要是被动监管,缺乏有效性。为了促进预付费消费模式的健康发展,已经建议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台专门规范预付费消费的规章;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计划在今年开展关于预付卡消费整治相关调研;建议商务部门尽快修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建议市人大制定关于预付卡的专项地方性法规。
(二)是关于设置诚信(抵押)金制度的建议。商户随意发卡,却没有抵押物,一旦卷款逃跑,消费者很难维权。但是目前要求预付卡经营者必须支付抵押金行为的法律依据不足,暂难以实施。
(三)关于鼓励保险公司设立预付卡销售新险种的建议。据了解,2016年起,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安信农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已陆续推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或类似保险产品。
请您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8日
主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及电话:林千树 2823377
关于加强对商家预付卡销售的监管建议05049谢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