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市监函〔2025〕10号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13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5-04-25 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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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139号提案提出的有关激发消费潜力,大力发展新型消费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我局立足职责,在企业登记注册、信用监管、消费监管等方面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促进新型消费大力发展。

一、登记注册方面

一是组织实施好新修订《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实缴制等配套制度改革,保障消费企业登记注册业务有效衔接。二是持续开展消费企业开办7事项2环节零成本1日办结和商事登记的各项改革工作。三是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消费活动中的运用。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功能,消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免于提交纸质营业执照。四是开展消费企业变更、注销和迁移“一件事”工作。

二、信用监管方面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经营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加强经营主体年报、信用修复的宣传、指导,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守信重信、诚信合规经营。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健全消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消费监管机制方面

一是强化网络市场监管。聚焦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压实传统电商、直播电商、生鲜电商等各类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平台内经营者的各类违法行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二是加强部门协调监管。充分发挥桂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际联席会议作用,不定期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际联席会议,研究新型消费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三是提升技术监管能力。提高网络违法行为主动、精准发现的能力,提升“互联网+技术”分析研判能力。开展直播带货等新网络电子数据取证研究,提高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涉及网络案件的能力。四是完善社会监督体系。积极引导、督促指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推进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从线下向线上延伸,引导新型消费的市场经营者诚信经营、遵守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的社会环境。同时加大消费维权宣传的广度和力度,提高消费者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五是采取加强户外广告检查、用好广告智慧监测工具、加强横向联系纵向共管、及时核查群众投诉举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措施,做好对户外广告内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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