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市监函〔2020〕44号 对桂林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总001号政法类第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0-06-24 14: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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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分类:C          

陈虹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建议提案,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次性塑料制品,危害巨大。塑料制品在土壤中可能200年也无法降解,只有不到1/10会被循环利用,近八成被填埋或散落在环境中,还可能污染水体,甚至扩散到海洋,引发海洋生态环境恶化。因此,我国自20086月开始施行限塑令,以期通过价格杠杆,提高塑料袋的成本,从而激发公众环保意识,减少使用塑料制品,实现环境友好。多年来,限塑令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随着环保理念的增强,很多人养成了自带购物袋、小推车的习惯。但也应看到,与预期相比,限塑令的执行效果还难言理想。在一些大超市、连锁便利店,商家大量提供限塑令范围之外的保鲜膜、保鲜袋等塑料制品在一些店面,限塑令被简化执行为卖塑令。在一些菜市场、小超市等场所,塑料袋也存在随意取用现象。在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限塑令也不断遭遇新难题。

2020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以下简称《意见》),被称为新版限塑令。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快递塑料包装等被纳入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范围。

《意见》中第二条: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五)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1.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接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全国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4.快递塑料包装。到2022年底,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市的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到2025年底,全国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2020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起草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方案》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抓住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努力建设壮美广西。

《方案》目标: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全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推动形成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全区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意见》指出2020年我国将率先在部分地区及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2025年,在我国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等一系列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必须要下降到30%。此次出台的新版限塑令分为三步走,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分成了2020年、2022年、2025年这三个时间段,更加明确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目标,细化了任务导向,有利于限塑令更加有效地落实,充分发挥限塑令的作用,倒逼新兴外卖、快递等行业规范塑料的使用,督促人们尽量减少甚至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减少白色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国家目前下发的文件、出台的法律法规,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无照经营、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的企业及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袋的违法经营者、销售未加贴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经营者。但是目前国家没有出台关于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是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因此,对关于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在执法上无法可依。

但是,我局主动作为,积极开展了限塑检查工作。我局结合创城工作,分个检查小组对市内重点的集贸市场的塑料制品(主要是塑料袋)开展检查整治工作。检查过程中,我局在市场内发放告知书:禁止在市场内销售不合格的塑料袋,商家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此外,还给消费者发放环保购物袋4000余个,积极宣传使用购物袋,绿色环保。截至目前,检查经营户100余户,口头劝诫经营户100余户。

根据国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在工作中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政府重视,社会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加大限塑令的宣传和执行力,社会各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限塑令,让更多人熟知要求并积极参与。积极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牢固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督促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政策的普及性。使限塑令所明确的经营者、消费者各自的责任、义务深入人心。

二是要与时俱进完善限塑令,国家要制定并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早制定修改更加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和规范标准,明确执法主体及范围,变多部门联合监管为一部门全程监管,同时制定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真正让失职渎职付出代价,才能让不合格超薄塑料袋逐出市场。

三是畅通监管渠道,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新版限塑令的落实实施要求、落地、监督、奖罚一条龙模式,应强化监管,针对塑料袋的限产、限售、限用形成监管合力,严堵不合规塑料袋进入市场。重点开展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收缴、查扣无合格标识的塑料购物袋。同时加大对使用不合格塑料袋、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无照生产经营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让新版限塑令落到实处。

请您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6

主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及电话:林千树  2823377

关于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建议05117陈虹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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